年初开始征求意见的“公共户”政策,从本月起开始正式实施。6月7日,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《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(试行)的通知 》(简称“通知”)规定,北京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“公共户”,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。
其中,在房地产交易落户方面,通知明确,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,但本人、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无合法产权住房,户口无法迁出的,或是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,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,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,都可以通过申请“公共户”落户解决户口“无处安放”的问题。
业内人士指出,长期以来,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,户口问题往往成为买卖双方经常出现的一大纠纷点——虽然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,但卖家的户口依旧挂在原处,导致买家户口有可能无法迁入。此次北京“公共户”政策落地后,之前买房后原业主户口无法迁出的情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得以解决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通知还规定,其他几类情形的北京市户籍人员也可以申请“公共户”落户,一是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,或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,但本人、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北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,户口无法迁出的;二是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北京市“公共户”内,且新生儿无法在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,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“公共户”内申报出生登记;三是其他特殊原因在北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情形。
“公共户”的落户条件户口被登记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“公共户”落户:
1、因房屋产权交易,户口需迁出的。
2、婚姻有变化的,离婚或其他情形,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也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。
3、从原单位离职,需要他把户口迁出,他现在有单位,但现单位集体户又无法落户的。
4、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发生变化的。
5、新生儿的情形,比如父母都是‘公共户’,或者一方是本市‘公共户’,另一方是外省市的,可以在‘公共户’里申报出生。
6、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市内迁移的。
扩展资料“空挂户”这种户口形态,将随着双向强制迁移办法的落地而解决。公共户的政策实际上有双向强制迁移的性质。一方面,属于以上五类情形的,我们可以把你迁到‘公共户’来。
另一方面,本人及其亲属和配偶名下有产权住房的,公安机关通过核实确认之后,在告知无果的情况下,我们也可以将你迁过去。
公共户设立后,未来二手房交易市场中“一房两户”的现象也会随之减少。公共户出来之后,新的房主是有权去伸张自己的相关权益的,他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将滞留在自己产权房屋上的户口迁出。
央广网—北京拟出台“公共户”落户政策 五类人群可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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