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寻租
1、寻租(外文名:rent seeking,? 又称为竞租)是指在没有从事生产的情况下,为垄断社会资源或维持垄断地位,从而得到垄断利润(亦即经济租)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。
2、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制,妨碍了市场竞争的作用,从而创造了少数有特权者取得超额收入的机会。根据美国经济学家J.布坎南和A.克鲁格(Anne.Krueger)的论述,这种超额收入被称为“租金”(rent),谋求这种特权以获得租金的活动,被称作“寻租活动”,俗称“寻租”。
寻租特点:
间接造成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,阻止了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施。一是直接浪费了经济资源,利用时间、精力和金钱去游说的结果,对寻租者来说可能更有效率,但对社会来说没有效率而言。
导致其他层次的寻租活动或“避租”活动。
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了对付寻租者的游说与贿赂,需要时间和精力反击。
寻租活动有合法与非法之分。
企业向政府争取优惠待遇,利用特殊政策维护自身的独家垄断,就属于合法的寻租活动。
行贿和走私就属于非法的寻租活动。?
二、设租
1、所谓设租是指权力拥有者利用权力获得非生产性经济利益的行为。
2、经济学者贺卫在《寻租经济学》一书中,把政府创租活动分为三类,一是政府无意创租,二是政府被动创租,三是政府主动创租。中国政府在这三个方面的创租活动都是存在的,并且在当前,政府被动创租和主动创租活动尤其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。
参考资料:
百度百科-寻租
百度百科-设租
设租寻租的含义如下:
1. 设租:指权力拥有者利用权力获得非生产性经济利益的行为。
2. 寻租:指在没有从事生产的情况下,为垄断社会资源或维持垄断地位,从而得到垄断利润(即经济租)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。
总之,设租寻租是一种利用权力和优势地位获取非生产性经济利益的行为,表现为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对利益的寻求,往往带来腐败和社会不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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